首页 > 正文
2026-08-06 20:24
各相关单位、供排水行业及相关人员: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水处理行业操作标准,深化行业从业人员对“水生产处理工(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理解,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生产处理工》、《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及相关评价规范,辽宁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特委托沈阳建筑大学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院和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共同承办本次专业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基础与安全知识
2、水处理基础知识
3、预处理系统操作
4、循环水处理系统操作
5、膜处理系统操作
6、树脂床处理系统操作
7、综合理论与安全知识
二、培训安排
(一)理论基础知识线上培训
1.培训时间:2026 年 8 月 22 日—9 月 12 日
2.培训平台: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具体时间将在8 月 21 日另行通知)
(二)实操专项技能线下培训
1.培训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培训时间:2026 年 9 月 13 日
参训人员于 2026 年 9 月 13 日 8:30 前在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楼前集合。
(三)考前答疑
答疑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9 月 16 日(上午 08:00— 12:00 ;下午 13:00—17:00),安排老师全天线上答疑。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为 1280 元/人,包含教材、师资、场地、实训耗材、管理服务等。请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 15 时前扫码报名并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对公转账/扫码缴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一)对公转账:
户 名:沈阳建筑大学
开户行:建行沈阳建筑大学支行
账 号:21001480008059200098
联行号:105221008139
(二)扫码缴费
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2026 辽宁省水生产处理工培训班 ”。技术培训班发票将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具并以邮件形式发至参会人员邮箱。
四 、联系人
马兴冠 13654994286
五 、其他要求
1、参训人员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听完全部培训课时 ,缺课不得参加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