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自2023年10月30日,对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电子邮箱、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电子邮箱:sjzdwxcz_2@163.com
巡察意见箱:教学区A2馆405房间与407房间中间公告栏
信访联系电话:15940240241
信访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8日16:00。
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