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机制,落实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现对《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进行修订。为广泛凝聚师生智慧、确保修订内容科学合理,现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修订内容和征求意见的说明
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推免生申请推荐类型仅限普通推免生;
2. 学分绩点:学业综合成绩中,学分绩点按课程正常考核成绩(指学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正常进行的各学期课程的期末考核后所获得的原始成绩,不包括重修考核、补考等特殊情况)计算;
3.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按照教育部要求,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仅认定被列入《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南》(以下简称学院竞赛指南)中的国家级竞赛,省级竞赛获奖将不再被认定,已从学院竞赛指南目录中删除,同时对部分竞赛的名称及主办单位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4. 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各专业人数比例制定,2023级和2024级各专业人数比例基本一致,采用同一分配方案,2025级由于招生调整,单独制定分配方案。
征求意见:
1. 扩充了学校竞赛指南中的部分国家级竞赛到推免竞赛指南列表中,如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将被列入学院竞赛指南中;
2. 删除部分已经不再被列入2025年学校创新创业竞赛指南的国家级比赛项目,如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将从学院竞赛指南中删除;
3. 更新了《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大学生荣誉称号认定项目一览表》,如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将被在新细则中使用。
二、意见反馈要求
反馈形式:以书面形式提交,需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手机号;
内容要求:针对修订稿具体条款提出修改建议,需附理由及依据;
时间节点:请于2025年12月16日(周二)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326111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推免细则修订意见")。
细则(修订稿)解读与意见征集座谈会: 2025年12月16日(周二)12:30-13:30 A1-503教室,邀请各位师生参加。
三、工作说明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梳理,充分吸纳合理建议;
修订稿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报学校备案并正式实施;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办公室(联系人:窦老师,电话:024-24690700)。
本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修订部分采用了颜色标记,详见本通知附件。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