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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知识——认证条件与基础
2019-08-27 16:14  


1.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答: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认证的专业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属于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至少已有三届毕业生,学制不低于四年,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业。

2)申请专业所在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3)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为什么说自评是专业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答:自评是接受认证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第一手资料,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是否通过审查的结论,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以及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是核实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自评自建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和认证结论,因此,自评自建是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3.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答:工程教育认证是一种合格性评估,鼓励专业在满足行业提出的工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接受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指接受认证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措施与做法;“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接受认证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教育认证是通过被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判断其是否达到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认证结论。因此,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如何促进专业持续改进的?

答: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上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第4条“持续改进”,明确提出三项要求:首先,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其次,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达成进行定期评价。最后,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的,专业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对于“对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专业应每两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如未按时提交 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者,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其次,己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最后,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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