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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与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校企合作协议
2019-09-27 11:50  

2019年9月26日上午,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潘俊一行赴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工作,双方就下一步校企合作方向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与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

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潘俊、海绵城市研究院院长李亚峰、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高妍、环境工程系主任徐丽、市政工程系教师晁雷;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洪海、总经理助理高常伟、总工程师陈勇、水务经理孙世明、副总工程师李玉善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首先,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洪海进行了致辞,对母校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慨母校巨大的发展变化,表达了对母校培育的感激之情。随后,详尽的介绍了华孚公司的整体情况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对未来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了展望和规划,就具体方式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潘俊院长介绍了环境学院近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希望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围绕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土壤修复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同时就环境学院承担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城市重污染河流水污染治理模式构建与工程应用子课题”和“辽河流域水专项技术市场分析及产业化推广模式子课题”与华孚公司的合作寄予殷切期望。

随后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高妍与辽宁华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勇签订了《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校企合作协议》。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主任徐丽与辽宁华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玉善为校企合作仪式授牌。

双方领导就校企合作方向达成共识,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与优势,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务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校企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形成校企间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油气田环保的领军企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理事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单位。主要从事石油、炼化行业的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含油污泥处理、土壤修复和美丽新农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提供咨询、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的全流程服务。公司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拥有专利53项、参与制定地方行业标准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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